The Beginning
2020镇海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有哪些条件?
申报对象+条件
1.区内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并落户在镇海的外省特级教师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且在2019年度已申报过安家补助尚未补助完毕的人员。
2.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此类人才的安家补助于市级安家补助拨付后予以申报兑现。
申报安家补助的人才须符合正式引进工作满1年,引进时间以在本地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全职在镇海工作(外籍人才每年在镇海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不在镇海区外从事实质性工作(学术兼职、顾问等除外)。
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上报各主管部门(或镇街道、园区),由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园区)负责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对,并将材料汇总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2-411室。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8928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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