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申请入口:
点击进入申报系统
注意:因电脑端登录还在升级优化,建议使用手机端进行申报。
补贴办法
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统一实行在线申报。申报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2021年10月31日24点前,如有变化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的网报截止时间为准)注册登录“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一)信息填报
申报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注册“申报系统”个人账号,填写申报信息:
1.电脑端:登录“申报系统”,注册账号,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2.手机端:关注“宁波在职研究生教育”公众微信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学费补贴”菜单栏,注册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二)单位公示
1.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申报人在线下载《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应在申报人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内全信息公示,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无异议后,在线填写、下载《公示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上传资料
申报人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电子资料。上传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照;
2.个人近期一寸电子照;
3.劳动合同(拍照上传);
4.《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拍照上传);
5.《公示情况说明》(拍照上传)。
(四)资格审核
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人员的材料初审。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对象管理名册。
(五)补贴协议
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申报人,应于2022年11月底前与市人力社保局签订学费补贴协议。签订协议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协议》一式两份。可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协议文本;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公章的《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公示情况说明》。请申报人自行保存申报时上传的资料原件和申报公示材料原件。
(六)补贴申领
1.申领人应在毕业后3个月内登录“申报系统”,在申报系统上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申请人的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协议、劳动合同(拍照上传)、本人社保卡等资料。
3.携带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费发票原件到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受理窗口办理学费补贴申领手续。
4.经审核无误后,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文件要求将学费补贴发放到申领人个人社保卡账户。
申请流程
1.登录注册
首次进入系统请点击“帐号注册”进行注册。见下图:
注册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身份证和姓名请务必真实准确,系统将自动校验社保缴纳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0574-83867574;83867573;87117241。
②请牢记密码,如遗忘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重置。
2.进入补贴申报通道
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申报系统。登录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我要申报”进行申报。
3.填写申报信息
基本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个人一寸照大小必须在1M以内,建议提前准备保存到手机。
相关经历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最高学历。
2.参加工作时间为系统判定工作年限的依据,请务必填写第一份工作的开始时间。
3.选择的社保所在地为之后进行审核的单位,请务必填写正确。
报考学校填写注意事项:
社保卡号务必填写卡上的银行卡号。
上传资料填写注意事项:
1.下载的两份文件请在企业盖章后再上传。补贴申报表只需要企业盖章。
2.所有文件请扫描后上传,保证内容清晰。支持pdf、jpg、png格式。
4.查看申报进度
可在申报通道栏,查看当前申报审核进度及审核结果。如下图所示:
社保所在地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状态为“市初审中”/“市初审通过”/“市复核中”/“市通过审核”;
社保所在地在区县(市),则状态为“区县(市)初审中”/“区县(市)初审通过”/“市复核中” /“市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