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市内迁移)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2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安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45,下午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的,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2、公民户口迁移,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遵循先家庭户,再集体户,后社区户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咨询方式:0517-85841891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5840055;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