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带动其他3人以上劳动者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未就业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创业农民等所创办的主体。
二、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5000元。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4.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5.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并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流程
初创主体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申报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