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以下5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1、违反规定饲养大型、凶猛类犬只,
2、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3、遛狗不牵绳或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
4、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5、不按规定免疫接种
上述行为的罚款金额从50元至2000元不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