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
1、起付线: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4)转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1100元。
2、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6万元以下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85%,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3%;
(2)6万元至20万元的,报销63%;
(3)按转诊规定到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8%。
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采取分阶段式报销)
起付线: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转外就医医疗机构1100元。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统筹基金报销95%;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1%;
(2)1.5万元以上至9万元(含9万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报销96%,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报销95%。
(3)转泰州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统一报销88%。
(4)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个百分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