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发〔2017〕144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目录》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类5个层次,相应的层次明确对应相应的人才对象,并按不同层次区别享受相应待遇。
二、《目录》作为我市集聚高层次人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图谱,各地要认真参照执行,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目录》将定期修订,适时更新完善,具体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一)A类人才(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1.国际、国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包括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会士”“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
4.“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二)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1.“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中科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B类人才。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7.国医大师。
8.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9.“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10.全球综合排名前1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1)终身教授。
1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3)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完成人;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2.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组长、副组长;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
(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6)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结题通知者;
(9)国家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0)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1)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见说明2)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12)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前50名(见说明3)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13)独角兽企业创始人。
13.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泰州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副总裁、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2)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总部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3)新能源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新能源产业500强企业总部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4)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4)总部首席类负责人;
(5)全球前10大港口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上职务者;
(6)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奖、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国际工程技术学会会士、国际计算机学会会士;
(7)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8)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