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序号 | 收费名称 | 具体情形 | 收费金额 | 收费依据 | |
1 | 不动产 | 住宅类 | 住宅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 | 80元/件 |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登记费 | 非住宅类 | 1、住宅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 550元/件 | ||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 |||||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 |||||
5、地役权、抵押权。 |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 0 | |||
其 他 | 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 | 不收取 | |||
2 | 证书工本费 | 权属证书工本费 | 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取 |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工本费10元 | |
登记证明工本费 | 不收取 | ||||
3 | 收费优惠减免 | (一)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 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 减半收取: 住宅类:40元/件; 非住宅类:275元/件 | |
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 |||||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 |||||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 |||||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权属证书的; | 不收取 | |||
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 |||||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 |||||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 |||||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 |||||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 |||||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 |||||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 |||||
(三)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10元/本 | |||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 |||||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咨询电话:86899326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