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法免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持有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驾驶证
②“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泰州;
③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且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参加学法减分:
(1)本记分周期内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已减免记分满6分的;上一个记分周期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有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2)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驾驶证状态具有逾期未审验、扣留、暂扣、违法未处理情形;
(3)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4)驾驶人参加学法减分、满分审验教育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5)存在未完成学法减分申请信息的;
(6)申请参加的公益活动的,当前记分周期存在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的或者驾驶证清分日期距当前申请日期不足三日。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