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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合法结婚;
2、一方为本市户籍或工作生活在扬州的流动人口;
3、育龄夫妻准备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4、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温馨提示:扬州准生证即扬州一孩或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办理地点
本市户籍: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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