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经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对扬州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20年度退休的企业职工进行集中登记工作(不含江都区,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
登记要求及所需证件
➤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
③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的有效证明,如在非户籍地登记的职工必须提供近期出具的户籍地村、镇两级盖章的独生子女父母证明
⑤子女身份证
⑥《职工退休养老证)
⑦《退休职工未领取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证明》。
登记时应填写《扬州市区企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