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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退休“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扬人社〔2021〕78号)文件精神,经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扬州市区退休“一件事”中开具《独生子女父母证明》的工作(不含江都区)。
办理所需证件
①本人《户口簿》;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
③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④子女身份证件(可提供复印件);
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⑥其他相关证件证明。
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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