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3月30日起执行。
一、临时新增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编码L 250403093)价格项目(见附件)。采取技耗分离方式,按照“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收费,其中,检测项目指导价格为5元/人次,不得上浮。抗原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5位为:C14020227700024),公立医疗机构按“零差率”销售。
二、群众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方便门诊费。个人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费。
三、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
四、公立医疗机构所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规定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采购,杜绝线下采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