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体育消费券来啦,扬州36家健身场所可用!
2020扬州体育消费券使用方法:
(一)通过江苏全民健身卡向自愿申领的群众发放2000万普通体育消费券和冰雪消费券。
申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第三方单位营业网点办理江苏全民健身卡,并下载特定手机APP后,可领取满100元减50元的普通体育消费券和满200元减100元的冰雪消费券。普通体育消费券和冰雪消费券发放额度、张数根据发放进度动态调整。领取过2017年至2019年的满100元减50元体育消费券的健身群众,每人每月各限领1次普通体育消费券或冰雪消费券,全年累计领券次数各不超过4次、减免金额不超过200元或400元;新申领的健身群众每人每月各限领2次普通体育消费券或冰雪消费券,全年累计领券次数各不超过10次、减免金额不超过500元或1000元。
申领人至定点场馆(冰雪场馆除外)刷江苏全民健身卡消费满100元时,可通过领取的满100元减50元的体育消费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至省内定点冰雪场馆刷江苏全民健身卡消费满200元时,可通过领取的满200元减100元的冰雪消费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健身群众在定点场馆每次体育消费均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普通体育消费券和冰雪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当月,逾期未使用的将被收回转向健身群众发放。
(二)通过公共积分向自愿申领的群众发放2000万元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和冰雪积分。
原则上向在省内体育消费的健身群众发放1500万元全民健身积分,向在张家口市冰雪消费的江苏户籍健身群众发放500万元冰雪积分。冰雪积分到期未发完的,将调配发全民健身积分。
健身群众通过特定程序,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号码注册获得账户,在定点场馆健身并刷银联卡消费后,可领取全民健身公共积分或冰雪积分。
一是健身群众在省内定点场馆刷银联卡进行健身消费后,按每次消费金额的20%返还全民健身积分,每次返还不超过50元。健身群众领取过2017年-2019年省全民健身积分的,每人每月限返还1次,全年累计返还不超过2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元;新申领的健身群众每月限返还2次,全年累计返还不超过6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