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
1、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2、居住在本县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注: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
二、筹资标准
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10元。
注: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重残人员(指一、二级重残)、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以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3月31日后再缴费的,将存在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参保(新生儿除外)和断保人员缴费的,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件,先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后,方可缴费,且有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6-1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跨年度参保的,需按照出生日期缴纳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参保费。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费】搜索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支付宝小程序“社保缴费”进行缴纳。
(1)在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2)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下图)
2、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pos机刷卡缴费。
3、【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机缴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等均可支持。
4、【银行柜面现场缴费】不具备手机缴费、网上银行缴费条件的,可持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就近镇(街道)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柜面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