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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沂社保补贴政策通知 2021年新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07: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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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31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文件规定,定于2021年3月7日起开展2021年1季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在抗击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各单位要做好疫情期间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定期消毒,推行“不见面”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

  二、补贴期限:2021年1-3月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后,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申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补贴形式:2021年度补贴采取“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形式,凡在政策享受期内,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五、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个体经营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格。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申报或向社区提交申请,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

  监督投诉电话:88923850

THE END

TAG:社会保险  人员  灵活  社会保险费  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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