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邳州关于市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将我市养犬登记有关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得饲养。请养犬人于2021年10月10日前办理养犬登记(免疫登记点详见附件)。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予登记。
重点管理区范围:邳州市市区(南至运河大道、东南至连霍高速邳州城区段、东至陇海大道、北至环城北路、西至运河大道)、已建成的高新区区域、全市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
二、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的,请携带养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房产证明及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的,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三、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邳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6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