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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关于市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邳州市养犬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03:09:02
The Beginning

  邳州关于市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将我市养犬登记有关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得饲养。请养犬人于2021年10月10日前办理养犬登记(免疫登记点详见附件)。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予登记。

  重点管理区范围:邳州市市区(南至运河大道、东南至连霍高速邳州城区段、东至陇海大道、北至环城北路、西至运河大道)、已建成的高新区区域、全市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

  二、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的,请携带养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房产证明及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的,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三、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邳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6日

THE END

TAG:养犬  邳州市  邳州  徐州市  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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