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前的准备:
1、拍摄您的身份证人像面照片、家庭正常使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整车和车牌照片,存储在拟办证的智能手机中备用;
2、房屋租赁户:房东应事先收集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租人应事先收集房东的姓名、联系电话,以方便办证时提交。
操作流程:
第一步 进入各区“电子通行证”界面。
第二步 填写办证人姓名、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填写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开始办理”进入办理页面。
第三步 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拍照上传本人正面免冠照片拍照(或调取)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系统将自动识别照片、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根据页面提示正确填写工作单位。
第四步 进入“居住信息”填写页面:选择现在居住的镇、小区名称或村组,“主要居住地”填写与现在居住的小区或村组要一致;“备用居住地”只能填两个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地址,以便在确需进入该居住地小区时,供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参考;租赁房屋必须如实填写地址、房东、承租人等真实信息,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进行核查,如实填报视为已向公安机关报备,不如实填报视为不依法履行租赁房屋报备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步 进入“交通工具”登记页面:点击填报车牌号,多辆私家车的点击“新增”再次上传填报;车辆填报后会在电子通行证上展示您的车牌号,在进出您居住小区时供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
第六步 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会在手机页面显示您的《电子通行证》,截屏保存您的证件,供进入您居住的小区时查验。您也可通过再次输入您的姓名、手机号及验证码,点击“获取我的证件”查看并保存证件图片。
警方提醒:一张身份证、一个手机号只能办理一张通行证; 办证人必须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出现差错提交后暂能修改三次,请您在提交前认真审核您填报的信息,避免给您的办证和出行带来不便。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子通行证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