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科学有序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市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疫情防控期间恢复正常医疗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恢复各科普通门诊、专家、专科、专病门诊,实行限号就诊,逐步恢复心理咨询门诊、健康体检和司法鉴定等,简易门诊暂缓恢复。
2.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眼科、消化内镜、耳鼻咽喉科内镜检查及HP呼吸试验等暂缓恢复,急诊除外。
3.对除急诊、发热门诊以外的所有门诊,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实行预约挂号,请需要就诊者提前预约挂号,并及时就诊。没有进行预约的患者就诊将会受到影响。
4.建议每位患者尽量不安排陪同,如确有需要,最多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5.所有就诊的患者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请务必携带好身份证、医保卡及电子通行证或行程证明等。
6.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要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主动配合医生预检分诊,主动、如实告知病情及相关情况,填写《门诊患者及陪同者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7.所有来院人员请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8.请主动出示预约挂号成功的信息,到导医台取号;鼓励就诊者自助机结算。
9.进入诊室请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在候诊、排队及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10.县(市)区患者尽量属地就诊、住院治疗或居家观察治疗,尽量减少外出就诊带来交叉感染风险。
11.来院人员如无电子通行证,则需要扫描二维码提供行程证明(扫码或短信查询方式),到访过其他省市或国外,必须隔离14天方可进入门诊大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