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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青岛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2020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0 17:23:09
The Beginning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申报参加省级高评委评审的我市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申报

  (一)个人申报

  本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所有材料准备无误后,报送至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采取网上审验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凭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到所在单位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用人单位如实考核并审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对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进行审验,其中,申报卫生、中小学教师、会计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审验工作,分别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qdjxjy.com.cn/)注册、上传材料,所在单位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qdjxjy.org.cn/)(学习平台与管理平台后台数据贯通)进行审验,审验结果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近×年学时上传到省平台”。其中,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登录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平台(https://shenhe.wsjxjy.org)进行审核。

  (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1.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3)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推荐公示;(4)有弄虚作假行为;(5)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2.呈报渠道和要求。(1)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呈报;各区市、功能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呈报。(2)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呈报。未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呈报。(3)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呈报。

  二、评审

  (一)评委会组建及调整

  1.动态调整全市高级、中级评审委员会。2022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中级评审委员会已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应及时将本区市组建的中评委和初评委向社会公开。

  2.面向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自主评价的用人单位,自主评价结果实行事后备案管理,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发文公布。

  3.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由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面向全省有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称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4.部分系列(专业)职称因申报人数较少,我市不组建中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我市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不得委托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严格按照《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突出实绩、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式和办法。

  本年度职称评审应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会议开始前,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将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相关信息进行隐藏处理。其中,高级职称应当采取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异地评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三、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附件:2022年度青岛市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doc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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