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集中缴费期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在市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他居民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三、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享受的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3.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4.享受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六、参保资助范围及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政府全额补助。
七、缴费渠道
1.线上移动缴费。居民可以在手机上使用南通医保APP,或者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为自己或者他人缴纳。
2.自助终端缴费。居民也可以至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等缴纳。
3.银行网点缴费。居民还可以就近到银行网点缴费,市区支持的银行包括: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南通农商行。
八、注意事项
1.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关系新迁入市区的居民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户籍未迁出市本级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凭相关证明资料,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6.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九、咨询电话
1、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咨询电话:12366。
2、参保登记、待遇享受咨询电话:12345。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