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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指南(南通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0 11:13:24
The Beginning

  一、申请提取的期限和额度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付款凭证开具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发放之日或拆迁安置购房的证明材料开具之日或建造、翻建、大修的证明材料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办理;

  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二、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和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也可登录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miapp.ntgjj.com/ish)或“南通公积金”手机APP申请办理。

THE END

TAG:住房公积金  自住  住房  证明材料  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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