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1.个人信息修改:
当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其身份证件的信息不一致。
2.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职工各险种参保状态、参加工作日期、用工形式、身份临时标识、个人参保日期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3.社会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间调转、终止参保、重新参保等,需要变更社会保险关系。
4.个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已经申报职工工资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生成缴费基数后,经查实,职工工资申报有误,需重新申报的。
办理材料
1.个人信息修改:
(1)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填写完整的 《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1)单位公章;
(2)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3.社会保险关系:
(1)单位公章;
(2)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人员调动审批表》等);
(4)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4.个人缴费基数:
(1)单位公章;
(2)职工工资单(或已经基金征缴窗口盖章确认的原《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劳动监察支队出具的限期整改指令书、社保稽核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结论表》等);
(3)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调整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网上步骤: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平台(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特别提醒:请参保单位提前在网厅注册账密用户)。单位登录网站之后,选择“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模块。选择“社会保险登记”,选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点击“申报”,选择办理事项按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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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流程
1.个人信息修改: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修改基本信息。
2.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修改本单位参保职工登记信息。;
3.社会保险关系:
步骤1.参保职工转入:转入单位办结用工备案手续后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办理参保职工转入。
步骤2.参保职工启封:原封存单位(或新就业单位)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启封。
步骤3.参保职工转出:用人单位办结用工备案手续后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办理参保职工转出。
注:用人单位办结用工备案手续后,也可登录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办理参保职工的转出、转入。
4.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申报变更职工某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
办理时限及费用:窗口业务,即时办结;网上申报业务,2个工作日;不收费。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地点: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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