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时间+缴费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年度参保,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
参保人员办理2021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一律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
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年度参保,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
参保人员办理2021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一律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
二、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参保登记
(2)、缴费续费
主要通过省社保卡扣费(已有其他借记卡签约账户的,从其签约账户扣费)。缴费人应尽早在扣费账户存足相关保费,并及时关注扣款情况。
因账户问题无法协议扣款的,11月起,可通过银行柜台(中国、农业、工商、建设、交通、江苏、江南、邮储银行)、微信、支付宝、经办网点POS刷卡等方式缴费。
(3)、特殊情形参保缴费
1.新生儿参保及待遇享受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如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到刚出生时。如新生儿自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则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不可以追溯。
2.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
对未在规定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各类居民(不含“困难群众”、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在保险年度内(2021年1月-12月)若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须全额承担该保险年度应缴保费,本人不再享受政府补助,在缴费成功后,需执行规定的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以下简称“等待期”),待等待期结束后方可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具体等待期按文件规定执行。
3.超过18周岁的居民办理续保缴费
年满18周岁仍在常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需携带《在校生证明》,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社区(村)办理续保认证手续,按“未成年居民”标准继续缴费。年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且不在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内,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社区(村)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按“非从业居民”标准继续缴费。
4.其他
因参军、至外地大学就读或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居民医保关系的,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办理停保或退保等手续。
(4)省社会保障卡使用须知
1.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应激活金融功能,具体方法为:成年参保人员,须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办理;未成年参保人员,由法定监护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其办理(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的,父母若是户主,则提供户口簿;父母不是户主的,需要出生证等其他证明);省社保卡激活后应同时签订个人医保费委托扣款协议,否则无法正常扣款。
2.省社保卡左上角印有开户银行名称,参保人员可到该行的任意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费;
3.已领取省社保卡,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应尽快到户籍(居住证)所在村、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4.如果省社保卡遗失或损坏,市民可拨打12333或登录“武进人社”微信公众号、常州人社APP、市人社局网办大厅进行临时挂失(社保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按照合作银行规定执行)。
省社保卡正式挂失补卡,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至卡标注银行的相关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补卡手续。
卡遗失后急需用卡就医的人员, 可在武进区各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临时卡,即办即取。可由本人办理或他人代办,本人办理须携带有效证件,他人代办须携带代办人和办理人的有效证件。临时卡用完后须及时归还并领取正式卡。
临时卡有效期为90天,逾期将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