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请条件
1.A、B、C、D类人才须全职在我区企业工作;
2.人才在我区创业的,人才创(领)办的企业应已注册落户,人才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监事除外),且人才占股不低于30%(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20%),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人才在我区就业的,应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我区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得申领。
(二)申请材料
1.《“金沙英才”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
2.人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入选人才工程、获得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其中由金坛区平台申报入选各类人才工程或获得各项荣誉奖项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份,须人才本人签字;
5.企业推荐类人才同时提供《“金沙英才”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企业推荐表》(附件3)一份。
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