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哪些人可以申领尊老金?
答:目前,具有我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领取尊老金。
2.问:具体标准是多少?
答: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居民
(一)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二)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常州经开区参照执行,具体标准由各辖市区制定。
3.问:如何办理手续?
答: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有效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对原件后,复印件由社居(村)存查。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录入信息,经街道(镇)审核确认后,到龄老人即可享受尊老金待遇。
4.问:尊老金如何发放?
答:实行到月(满周岁)享受、按月发放。由区民政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相关银行,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每月将尊老金划入老年人的个人账户。
5.问:老年人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如何申请?
答:人户分离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和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问:年龄段发生变化,如89岁到90岁,99岁到100岁,需要重新申报吗?
答:发放年龄段由信息系统自动调整,无须再次登记。
7.问:满80周岁未按时申办可以申请补领养老金吗?
答: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领尊老金的老年人,按正常渠道申请,经街道(镇)审核确认后,按原标准补发申请当年度累计应发金额,跨年度的或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补发。
8.问: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了,尊老金如何发放?
答: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应当及时告知原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居(村)委会,社区居(村)委会提醒迁出人员及时到所在地办理尊老金登记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迁出地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
9.问:老年人逝世后,尊老金手续怎么注销?
答:老年人死亡的,老年人家属须及时到户籍所在社区居(村)委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老年人家属无法返回户籍地办理的,须通过书面委托他人、通话等形式告知户籍所在社区居(村)委。尊老金注销手续完成后,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各辖市区也会定期核对新增、补发、迁入、迁出、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核查尊老金发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