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返锡人员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第7号)》解读如下:
一、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7个省份的人员,一律劝返。
二、非上述7省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入锡:
1、有本市身份证件或在本市有暂住登记,并被列入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返锡通”(网址:https://cdn.internetofcity.cn/epidemic/yq/reportBasecdn.html)上申报成功,经验证通过的;
2、在锡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查验房产信息)。与上述两类人员同车同行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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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并列入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的,且14天内未有上述7省旅居史、接触史的,可入锡。
根据无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地人员使用“返锡通”返锡工作的通告(第6号)》
外地返锡工作人员进入无锡前,企业和个人须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确定返工人员,提前联系和收集外地拟返锡工作人员相关信息,登录无锡市人社局“返锡务工人员排查情况填报系统”,及时填报外地拟返锡工作人员信息。经系统比对审核通过后,企业向拟返锡工作人员发送复工通知;
2、接到企业复工通知的人员,通过“返锡通”平台(网址:https://cdn.internetofcity.cn/epidemic/yq/reportBasecdn.html),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和出行方式。
3、 外地返锡工作人员在进入无锡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机场、车站、社区等防疫检查点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经身份验证、信息比对、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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