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惠保1号没有起付线,但有免赔额,免赔额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专门用语”,类似于基本医保的“起付线”,是指投保人在纳入江苏医惠保1号赔付的金额中,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免赔的额度。也就是说,免赔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予赔付。
江苏医惠保1号提供四个方面的保障:
一是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
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当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80%和70%左右,还有一部分需个人自付,江苏医惠保1号保障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是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部分
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三是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
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四是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
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为体现普惠性,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参保,仅规定首次参保有既往病史的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赔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参保时为非既往病史患者,参保以后发生疾病不降低赔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