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夫妻离异买房限购政策
根据2020《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8月30日实施)第三条:
三、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调整无锡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关于离异人士购房
(一)夫妻离异,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
(二)《通知》执行后离婚,且离婚后2年内需要购买商品住房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离婚前家庭住房信息的无房一方,可凭名下无住房信息证明和诚信声明,新购买商品住房一套。有证据证明购房人不符合《通知》精神和《通知》解读条款的,其应承担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和记入失信行为的后果。
政策解读:
限购政策有什么调整?
在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离异家庭购房套数的限制,规定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在离异之日起2年内,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市区有1套商品住房,在市区限购区域内可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市区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市区限购区域内均不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防止通过“假离婚”手段获取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