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教育人才引育实施细则》
▶引育对象
根据教育行业特点,重点支持引进、培育四类教育人才。第一类为顶尖人才,第二类为领军人才,第三类为高层次人才,第四类为来宜从教紧缺人才。
其中,教育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对象:
(一)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
(二)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三)地市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四)省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教学名师;
(五)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六)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七)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人才;
(八)高中五大学科竞赛和职业技能大赛全国金牌教练(仅限引进);
(九)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来宜从教紧缺人才主要是指:符合以下条件,并在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含校园招聘)中被录用入编的宜兴市内外考生,包括以下对象: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取得更高学历的各类研究生;
(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四)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扶持政策
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
(一)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二)领军人才:最高150万元;
(三)高层次人才:视层次最高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引进和自主培育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津补贴:
(一)顶尖人才﹕每人每年10万元;
(二)领军人才﹕每人每年8万元;
(三)高层次人才:视层次每人每年4万元、6万元。
来宜从教紧缺人才通过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含校园招聘)被录用入编,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在本科及研究生就读期间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来宜从教培养协议》并录用入编的人才,入编后,根据签约至毕业(正常学制)的年限补助生活费每年3万元;
2.一般安排在城区学校任教(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到乡村任教);
3.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及毕业后继续深造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各类博士给予每人50万元奖励,分五年支付,每学年经教育局考核合格后支付总额的20%;
4.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及毕业后继续深造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分五年支付,每学年经教育局考核合格后支付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