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惠及四类人群
此次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在以往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增加了普通门诊医保直接结算功能。与上海实现门诊刷卡互通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异地转诊人员,可以在上海的347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就医直接划卡结算。
四类人群详细解释
参加常熟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长三角上海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上海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上海居住生活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上海工作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上海就诊的人员。
上述(一)(二)(三)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二、先备案、再持卡就医
办理好至上海市的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持全国通用的社保卡,即可到上海市接入“长三角地区”门诊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居外、驻外异地就医
办理步骤:
第一步:先备案
1、在参保地办备案手续
长期驻外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和异地居住证明,至各镇劳动所或市社保中心(市香山北路9号E区208-212窗口),填写《常熟市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或通过常熟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2、在就医地办转入接收手续
长期驻外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视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需要,办理苏州大市、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转入接收手续。具体可拨打就医地社保服务热线:区号+12333咨询。
友情提醒
长期驻外人员发生异地居住地、工作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应及时至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市社保中心(市香山北路9号E区208-212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步:选定点,持卡就医
长期驻外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根据病情、居住地和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在就医地开通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注意: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苏州大市范围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各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划卡结算,省内市外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一经办妥,则不能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划卡结算,直至按规定撤销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转诊转院办理步骤:
第一步:登记备案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市民卡就医,经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三院或市五院的医师治疗后提出转诊、转院建议,按医嘱要求直接在医院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再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
旧表▲
新表▲
转诊新方案直接将参保人员的备案信息推送至就医地市或省份。
异地转诊人员的转诊手续原则上一次有效,但参保人员在转诊之日起12个月内,至同一就医地复诊治疗的,可以不用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第二步: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必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根据病情、居住地和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在就医地开通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持卡就医后,仅需要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余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医疗机构结算。
市外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至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
第三步:享受待遇
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省内跨市按照“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苏州大市和跨省按照“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重要提醒:
原来已经办理过上海市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不需要重新备案,可以直接持全国通用的社保卡至上海市联网医院门诊直接刷卡就医。
三、待遇结算
上海门诊直接结算范围暂限个人账户和一般门诊统筹。按照跨省异地就医待遇结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规则,常熟参保人在上海医院门诊结算,执行上海医保目录、常熟医保待遇政策。
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参保地政策是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备案人员在门诊进行门特治疗的,需要现金垫付后,回常熟办理零星医疗费用报销。
四、上海联网机构名单()
参保人员办理上海就医备案手续后,在上海开展门诊异地就医的定点机构内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目前,上海接入长三角地区跨省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管理平台的医疗机构共有347家,其中:三级医院41家(如下图),二级医院122家。
图源:常熟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