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政策
1、获得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根据团队实力、创新创业项目、产业规模、引领带动作用等综合评审情况,签订相关 协议后,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经费;
2、经认定的团队核心成员,分别享受相应的创业领军或创新领军人才的安家补贴;引才 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引才奖励。
3、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及团队实力、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及产业化规模等综合评审情况分三个档次资助,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分别给予25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安家 补贴和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立项后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通过项目验收的,再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
4、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及团队实力和作用、创新创业项目、引才企业情况等综合评审情况分两个档次资助,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的安家补贴 和200万元、 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并给予引才企业50万元、30万元引才奖励。
二、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可同时享受以下相关政策:
1.优先受理领军人才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 专项资金、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通过 审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 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资助。
2.优先推荐给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聘任客座教授、研究员以 及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
3.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
4.列入科技部门重点服务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各级各类相关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加强相关科技创新政策的辅导培训。
5.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