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 3月
【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资金支持
100万元安家补贴
政策支持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242175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每年3月和8月分两次申请
重大创新团队
1.最高5000万元项目经费
2.团队核心成员享受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创业领军人才
1.最高400万元项目经费
2.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创新领军人才
1.最高200万元项目经费
2.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512-65233508
2020年 · 4月
【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创业补助
5-10万元
项目资助
20-50万元
创业培育
创业导师进行1-2年创业培育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512-65233508
2020年 · 5月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资金支持
最高给予12万元薪酬补贴
政策支持
1.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
2.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办法】
(一)学前、义务教育阶段
A、B类人才子女入(转)学,由市教育局、人才所属县级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市直属或县级市、区定点学校就读。如有其他意向学校,在意向学校有学额的情况下,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意向学校。
C类人才子女入(转)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在地段公办学校就读;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一般根据学额情况,优先统筹、就近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D类人才子女入(转)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由人才所属县级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在地段公办学校就读;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一般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在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二)高中教育阶段
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本市中考,录取时不受户籍限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如符合加分政策的,同等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待遇;入学时减免学费。
如属于普通高中学段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别、同星级的原则,优先安排四星级或三星级高中就读。
经办部门:苏州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512-65217389
2020年 · 6月
【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资金支持
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政策支持
1.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2.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经办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咨询电话:0512-68615371
2020年 · 8月
【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
1.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工薪的一定比例给予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100万元。
2.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按国际旅费、零用费、生活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综合核算补贴经费,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30万。
3.符合“海鸥计划”申报条件并入选省级以上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外籍专家,直接列入“海鸥计划”给予同比例支持,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512-65110092
【姑苏卫生人才计划】
资金支持
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政策支持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经办部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512-65223179
2020年 · 9月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
奖励标准
奖励总额最高达100万元/人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
乐居购房贴
最高500万元购房贴
乐居优购房
建设人才优购房,重点面向指定人才优惠出售
乐居优租房
筹建人才优租房,重点面向指定人才配租,租金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
乐居租房贴
最高8000元/月租房贴
乐居助力贷
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811070
【姑苏旅游人才计划】
资金支持
1.旅游人才:最高按人才评定上一年度年收入总额的50%给予引才补贴;
2.旅游团队: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政策支持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经办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512-65169778
【姑苏教育人才计划】
资金支持
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政策支持
1.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2.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落户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
经办部门:苏州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512-65151320
2020年 · 10月
【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办法】
政策支持
高端专业学术会议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其他学术交流活动最高给予20万元资助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咨询电话:0512-65226421
2020年 · 12月
【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进站博士后
1、生活补助:5000元/月生活补助,两年内最高给予12万元/人。列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一次性给予20万。
2、项目资助:在站期间研究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科研配套资助,获批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给予1万元资助。
出站博士后
1、安家补贴:30万元
2、购买住房: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
3、子女教育: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管理办法
博士后预备站是指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微科技企业中设立,以项目招收博士,参照博士后工作站方式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进入预备站的博士,可给予5000元/月生活补贴,最高可给予12万元/人。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210131
2020年 · 全年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办法】
A类:优先预约医疗专家门诊,提供就医绿色通道、陪同就诊服务;住院优先安排床位;配备一对一的健康顾问,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约2000元的体检套餐
B类:优先预约医疗专家门诊,医院工作人员协助就医;住院优先安排床位;配备健康顾问团队,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约1500元的体检套餐
C类:协助预约医疗专家门诊,以适当方式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约1000元的体检套餐
经办部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512-65223251
2020年 ·待定
【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
引荐人才(团队)来苏创业或全职创新
1.来苏创业按每个落户企业给予引荐主体2万元奖励;来苏全职工作,按每个落户人才(团队)给予引荐主体2万元奖励。
2.引荐人才(团队)落户苏州3年内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给予引荐主体最高50万元奖励。
3.引荐人才项目落户5年内入选高新技术企业,且连续三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年或纳税额超过300万元/年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引荐人才参加重大招才引智活动
向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等重大招才引智活动引荐人才(项目),给予引荐主体最高6万元奖励。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210157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
举荐专家
举荐人才成功,最高可获得50万元引才奖励
被举荐人才
最高400万元项目经费和250万元安家补贴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512-65233508
【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团队
可直接立项为姑苏重大创新团队(最高5000万元项目经费)或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最高1500万元项目经费),且可突破上述限额,给予上不封顶的支持。
个人
1.顶尖人才:最高500万元购房贴,最高100万元贡献奖励。
2.核心成员:最高250万元购房贴,最高100万元贡献奖励。
3.青年骨干:直接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给予最高12万元薪酬补贴。
经办部门: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咨询电话:0512-68617773
【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
引进高端人才(团队)
1.顶尖人才团队:资金支持上不封顶。
2.重大创新团队: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
3.在苏入选市级(含)以上人才工程: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
4.外地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按照实际支付工资薪金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引才
按实际支付佣金的50%,给予引才单位引才补贴,单个人才最高15万元,单个单位最高100万元。
高校院所引才
按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际支出引才成本(含协议薪酬、安家补贴等)的5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最高500万元,单个单位同一年度最高2000万元。
柔性引才
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或按规定综合核算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补贴最高100万元。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2-6521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