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居民医疗保险
1. 统一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和分类。
2021年1月1日起对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按非就业居民、学生少儿、大学生进行分类,同时将入学入托的外地户籍以及港澳台胞子女等学生少儿纳入参保范围。
2. 统一大学生的居民医保结算周期。
将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医保结算周期,统一至每年1月1日起。对2020年度参保的非应届毕业大学生,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间,不另行征收个人缴费,相关待遇继续累计享受。
3. 统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下调2020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15元至统筹标准。
2021年1月1日起,下调少年儿童、大学生的个人缴费分别至统筹标准260元/年、150元/年,提高非就业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至350元/年。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非就业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至450元/年。
按照 “人员封定、标准限定” 的办法,2021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60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政策, 对2020年度参保并已享受上述政策的人员继续给予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但标准限定在270元/年不变,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增加的部分由个人承担(享受因病因残困难人群保费补助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4. 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自2021年1月起不再划拨居民医保个账。对于居民医保个账存量资金,下一年度正常使用,迁移系统前仍有余额的,允许用于冲抵下一年度个人缴费,或直接发放给参保居民。
5. 统一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2021年1月1日起,统一居民医保门诊医疗机构等级划分、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等门诊待遇与统筹标准一致。
6. 统一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2021年1月1日起,统一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与统筹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