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积分管理
申请对象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已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
申请受理时间
积分入医:2020年1月至4月
积分入学:2020年1月至5月
续保申请:2020年1月至4月
注意:逾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哦
积分管理申请方式和地点(可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1.微信预申请后到各镇(区)受理窗口正式申请
步骤:
①申请人在线提出预申请→②在线提交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
③等待审核
④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携带所有申请材料)。
“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直接到各镇(区)受理窗口正式申请
申请人携带所有申请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
申请必备资料
(一) 积分入医和续保申请
1.积分入医: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居住证原件
③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显示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明确的,也予认可)
2.续保申请(可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①申请人通过手机在“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申请续保,上传居住证;
②申请人携带申请人居住证直接到受理窗口提出续保申请。
(二) 积分入学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必备材料)
2.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显示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明确的,也予认可;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必备材料)
3.原学校就读证明 (申请初中以小学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籍卡为入学必备材料)
通知发放
积分入医、入学公示名单将在本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将通过手机微信收到电子形式的通知书。续保通知卡将于6月初通过电子准入卡形式发送到申请人绑定微信账号。
提醒各申请人请勿取消关注“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公众号和取消绑定,我们将通过微信实时发布最新消息和入学、入医、续保电子通知,取消关注和解绑后将无法收到推送消息。
特别提示
1.积分入学只受理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初始年级申请。
2.2020年度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 - 2017年8月31日出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3年9月1日 - 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缓学证明或延缓入学证明。)
3.已就读初始年级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初始年级。
4.申请人或配偶一方的户口在张家港市或在张家港市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不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5.曾经申请过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医、入学的申请人,2020年如需继续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至所在镇(区)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6.积分申请其他加分材料及具体规定参照《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及《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各镇(区)积分管理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杨舍镇:56906311
塘桥镇:58437109
南丰镇:58901812
锦丰镇:58951367
金港镇:58331249
大新镇:58713136
乐余镇:58966112
凤凰镇:58450039
园 区:58605230
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管理咨询电话:80175113、80175112
新市民朋友们,请及时整理好所需资料,不要错过办理时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