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才乐居工程】
适用对象
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领军型人才(B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姑苏区自主培育入选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姑苏区评选的区级服务业、科技、文化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骨干型人才(D类)
姑苏区自主培育入选的江苏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
从姑苏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出站,留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
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储备型人才(E类)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符合姑苏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符合姑苏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
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
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入选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老字号企业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学习、活态保护的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
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姑苏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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