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受理对象:
登记失业的高新区退捕渔民,在高新区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开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享受标准:
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所需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银行开户许可证、 吸纳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须提供吸纳就业者的户口簿和相应的高校毕业证书。
办理地点:
高新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01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