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才礼遇认定<<<
张家港人才礼遇认定网站:江苏省政务服务网
网上认定流程:
01用户注册
申请人登陆“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点击右上角选择“个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
02用户登陆
1.申请人完成注册后,可通过不同方式(支付宝、账号密码等)直接登陆;
2.申请人成功登陆后,将区域切换成“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3.点击滚动广告栏图片“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进入“人才专栏”空间;
人才专栏从上至下依次为:办事服务、政策文件与信息公示。申请人在办事服务处选择自己所要办理事项;在政策文件中查看人才事项的相关政策文件(点击“更多”查看其余政策文件);在信息公示中查看公示中与公示结束的人才信息,并可在公示的人才信息处添加自己的意见反馈。右侧“人才空间”为用户的个人信息界面。
03人才分类认定流程
1.点击“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进入申报流程;
2. 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情形选择,完成后进入“下一步”;
3.根据申请人已选的情形,系统会提示所需材料,申请人确认无误后进入“查看申报须知”;
4.申请人进入“申报须知”页面,确认无误后选择“我要申报”;
5. 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流程;
6.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注意:其中“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申请表”会根据填写的个人信息自动生成,直接进行“下载”;“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直接选择“空白表格”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
注意:上传材料时可选择本地上传或者手机上传。若选择“本地上传”对应文件上传即可;若选择“手机上传”,则需要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上传文件。
材料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需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
7.申请提交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人可在右上角进入“人才空间”“我的申报”查看申请进度。
04预审通过/退回
1.预审退回修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有误退回后,申请人将收到通知短信提示修改;申请人进入“人才空间”,“预审退回”中查看“退回原因”并点击“继续申报”进行修改,待修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确认申报”,完成修改。
2.预审通过。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同步收到“预审通过”的提示 短信。需注意“预审通过”后将直接进入3个工作日公示期(从收到短信的第二天起算3个工作日)。
3.信息公示。申请人可返回到“人才专栏”“信息公示”一栏中查看公示情况,若对其他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点击“意见反馈”进行反馈;申请人也可以直接至“人才空间”“我的公示”查看公示情况。
4.现场认证。申请人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递交人才分类认定线上提交材料的纸质原件(其中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工作人员现场直接向申请人出具“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证明”并留存一份分类认定申请表和真实性材料承诺书进行留档。
认定申请条件:
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从张家港市以外全职引进到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F类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人才礼遇分类认定。()
认定标准:
1、关于“首次”的认定
即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 曾在张家港就业创业后离开张家港,2019年11月1日 以后再次回张家港工作,可正常享受政策。
但享受政策后流动到张家港以外, 过一段时间再次回到张家港工作,不可再次申请享受政策,也不可申请接续享受政策。
2、关于“引进”的认定
即申请对象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张家港以外。
张家港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张家港本地生源毕业生回我市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3、关于“全职”的认定
即申请对象应全职在张家港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 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企业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1个月以上。
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苏州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
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