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Q:医保系统独立后,哪些业务需要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办理?
A:需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的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业务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医保待遇核定时,单位需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由省直管的原行业统筹单位职工,需提供《苏州市区职工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和经人社部门确认的按月享受养老待遇退休审批表。
2.医保关系终止注销 (死亡、离境定居等情况)
死亡办理材料:承诺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
出国离境办理材料: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户籍注销证明等。
填写表单:《苏州市区参保人员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表》
3.人员补缴业务
业务范围:除通过人社部门参保登记模块直接生成的补缴记录以外,其它类型的补缴需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填写表单:《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补缴业务申报表》
4.人员合并业务
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等。
5.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办理材料:人社部门已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材料。
填写表单:《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花名册》
6.人社回退的业务
业务范围:人社系统操作的人员参保、停保、退休回退等业务均需至医保经办机构再次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