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对象:
根据苏州高新区住建局、高新区人才办发布的《》的相关规定,申请对象为符合该办法要求的本科学历及以上人才。
具体如下: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社保或个税缴纳凭证、学历证明等
申请地点:
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
申请流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