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已经开始了哦!现在就可以申请!
申请对象:
根据苏州高新区住建局、高新区人才办发布的《》的相关规定,申请对象为符合该办法要求的本科学历及以上人才。
具体如下: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推出优购房源只是苏州高新区提升人才获得感和归属感的举措之一,通过各类平台、载体苏州高新区形成了“1+1+5”人才乐居模式。
“1+1+5”人才乐居模式
“1”
建立1个人才乐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区人才乐居保障工作领导。
“1”
打造1个“苏新乐居 才就舒心”人才乐居品牌,所有人才公寓统一品牌标识。
“5”
积极推出5项具体举措,包括
实施1项人才乐居政策,结合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建立“租、售、补、助”四维体系,“精准滴灌”满足各层次人才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组建1家专业管理公司(苏州高新乐居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构建1个以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青年人才驿站等为主的人才住房信息管理平台——苏新乐居平台;
开展1次住房梳理摸底,梳理现有人才公寓、公租房、集宿房和国有、集体资产等各类房源,目前已将1万多套房源纳入人才住房管理体系;
制定1个住房筹集方案,通过建设、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未来三年筹集2万套人才公寓,加强对存量住房的升级改造,提升人才居住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