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广西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桂新冠防指〔2021〕61号),为做好15周岁以上学生接种工作,桂林市将于2021年7月24日-25日组织15-17岁学生专场接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接种时间:2021年7月24日、25日。
接种单位:
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的大型临时接种点以及雁山区人民医院、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区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专场接种单位,提供接种服务。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报名情况,可临时增加其他接种单位作为专场接种单位。由市疾控中心、各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协调。
接种对象:
(一)在城区居住、符合接种条件、无接种禁忌的市直各级各类学校、驻桂林市区各类学校的15-17岁学生,可参加专场接种;相关学生监护人、家长尚未接种的,可以一起参加专场接种。
(二)未在城区居住的15-17岁学生,可就近在当地接种单位接种。
(三)各城区直属学校的15-17岁学生接种,由各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教育局、卫生健康局自行确定时间、接种点安排接种。
专场接种注意事项:
(一)专场接种报名。愿意参加专场接种的学生,由学校组织报名,由各学校联系人确定人数,报给接种单位联系人,由接种单位确定接种具体日期、时间段。建议15-17岁学生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在7月21日至23日可就近到当地接种单位接种,不必等到专场接种。
(二)参加专场接种的学生及家长,提前通过“桂林疾控”微信公众号“新冠疫苗预约”菜单,进行信息预登记,并将预登记码截图保存。接种当天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三)学生监护人需陪同学生接种。无监护人陪同的,需由学生携带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经学校通过电话核查确认监护人知情同意后,由学校工作人员陪同接种。监护人不在本地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由接种点、学生其他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共同与监护人联系确认后,记录相关情况,提供接种服务。
(四)现阶段可用于15—17岁人群接种的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含外包装为成都所、兰州所、长春所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科兴中维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