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的统一部署,为扎实稳妥推进我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升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以下为恭城瑶族自治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表:
您的孩子如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1、对新冠病毒疫苗所含相关成分有过敏反应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曾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发生不良反应者(不包括低热、局部肿痛等一般反应)。
建议由接种现场的医务人员判定能否接种疫苗。如门诊医务人员确定孩子患有上述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会开具相应的接种禁忌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