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津贴 :
1.全职引进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按 4:3:3 比例 分 3 年发放人才津贴。
(1)第一类人才 200 万元/人;
(2)第二类人才 60 万元/人;
(3)第三类人才 30 万元/人;
(4)第四类人才 20 万元/人;
(5)第五类人才 8 万元/人;
(6)第六类人才 4 万元/人。
2.对采取柔性方式引进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至第四类 人才,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的 3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 最长不超过 3 年。
备注:本办法所称引进人才,指原在桂林市外学习或工作的人才(含驻桂林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以全职和柔性两种方式引进到我市工作。其中,柔性方式引进以产业和项目为纽带,采取多种形式在我市短期或不定期服务的,须以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时间、服务事项、绩效约定等内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