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哪些人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凡是符合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申请人按户籍、收入、住房等划分为A类和B类保障申请对象。
●申请A类保障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三)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30岁以上(含30岁)。
●申请B类保障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
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25岁以上(含25岁)。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B类保障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25岁以上(含25岁);
5、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除符合前四款规定条件外,申请人需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6.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除符合前四款规定条件外,申请人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明,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