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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指南(汕头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18:08:09
The Beginning

  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随军家属入户迁移。驻汕部队军官、文职干部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可办理随军入户。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军人服役地所在城市。

  办理对象

  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居民本人办理。

  办理材料

  1、市外迁入-随军家属

  2、结婚证(仅限驻穗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的才需提供)

  3、居民户口簿(属申请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

  4、居民身份证(属申请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

  5、出生医学证明

  6、干部家属随军批准书

  7、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8、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点击市外迁入-选择要办理的事项(随军家属)进行线上办理

  粤省事随军家属入户申请步骤流程

  情形选择与材料确认;

  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业务信息;

  上传申请证明材料: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线下:可以先通过善美村居小程序预约办理,再持相关资料到办理窗口办理。

  线下办理预约流程:

  第一步:进入“善美村居”小程序-点击办事

  第二步:搜索随军-点击随军家属-选择地区-预约办理

  办理窗口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一楼办证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一楼办证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660-337419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乘坐7号公交到通港路站下车,步行约368米可到达。

  ➤海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一楼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公安局门口西侧办证大厅一楼办理窗口

  办公电话:0660-662232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乘坐海丰公交车5号车,到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公安局站下车。

  ➤陆河县河田、河南、河口、新田、上护、水唇、东坑、螺溪、南万派出所户口室

  办理地点:陆河县公安局各镇派出所户口室

  办公电话:河田(0660-551738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1、2路公共汽车到陆河公园站下车,步行500米即达河田镇派出所。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一楼办证大厅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田墘街道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一楼办证大厅101房间1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660-34361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到241省道北50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一楼办证大厅

  ➤华侨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办证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综合办证窗

  办公电话:0660-82523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体综合广场内)

  ➤其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地点:各地户籍派出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THE END

TAG:汕尾市  一楼  家属  公安局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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