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至12月,在韶关市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韶关市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
三、补贴标准
1、在韶关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按韶关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2、在韶关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按韶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
3、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算起,不早于2020年3月。
温馨提示:在韶关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准。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的转出(转入)。
四、申报方式
1、线下申领: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韶关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2、线上申领: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广东社保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广东人社APP,粤省事等平台注册填报相对应的个人信息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目前已上线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广东社保服务平台,其他线上平台后续陆续发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