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报销对象:
韶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韶关医保报销范围:
(一)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普通门诊统筹和特殊病种门诊补贴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不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除急诊、急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六)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协议的。
(七)国家、省、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