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大学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1.申请条件
①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清远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②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申请时间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3.申请方式
互联网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进行网上申报,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资料,导出并打印资金申请表 → 携带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属地受理部门递交补贴申请 → 进入审批受理环节。
4.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的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3.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的无需提供);
5.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的毕业证复印件;
6.单位出具上年度营业收入和用工人数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7.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的银行账户
案例分析
例:张三,2017年6月25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2019年4月与清远市xxx有限公司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2019年5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保费。2020年7月他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持相关材料前往清城区人社局申请基层就业补贴5000元。
分析:
1.张三2017年6月毕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就业时间为2019年4月,此时属于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身份;
2.从2019年5月起缴纳社保费,至2020年7月,已经连续缴纳15个月社保费,满足(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费的条件;
3.其稳定就业期为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可简单理解为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费),在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即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他就要提出资金申请。
经清城区人社局审核、公示,区财政局予以拨款,张三拿到了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