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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材料清单:
1、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
2、居民身份证。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各自辖区派出所窗口提交材料 受理;
2.江城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办理:户政部门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核并上送上级相关部门审核。
温馨提示:办理居住登记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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